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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正式发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基本实现全程豁免!

2020-12-04

 

2020年1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索引号:000014672/2020-01495),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规定,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20年第6号)的规定要求指导下,其收集、运输、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的或是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的,其处置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据此,在符合这些要求条件的前提下,我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管理基本实现了全程豁免。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的颁布,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处置提供了路径,有利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这两项规定对于我国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污染、降低回收处理成本,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等都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参考链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011/t20201127_810202.html?from=timeline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9/01/content_55389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