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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再次受关注,建议安排专项经费!

 2020-05-29

 

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瓶、罐、桶、袋等)。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李秀香告诉记者,我国是农药生产和使用大国,每年农药原药的消费量为50万吨左右,所需的农药包装物高达100亿个(件),其中,被随意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超过30亿个(件)。

 

 


“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沟渠河道的农药包装物,危害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成为农村固废污染、土壤污染、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和治理难点。”李秀香代表指出,急需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监督管理。


对于全国农村地区农药使用企业和单一农户,要进行普查,将长期散落在地里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尽快集中收捡、运走,并进行集中处置,逐步消灭存量。

对于农药生产者和经营者,要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类型、数量、回收日期、去向等信息。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暂存于专门场所或容器,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将危险特性不相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混合贮存。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可与专业化机构合作,委托其代为执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贮存、运输、处置,相关费用由相应的农药生产者和经营者承担。”李秀香代表建议,鼓励企业使用标准包装品,积极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包装物,淘汰铝箔包装物。

“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农药包装废弃物作出了一些规定,但较为分散且不系统,可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的实际需要。”李秀香代表提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惩罚力度也较大,目前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开,建议尽快颁布实施,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法》。


“建议在2020年财政预算中,安排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专项经费,政府引导,消化存量,依法监督,全面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净化耕地、土壤和水资源。”李秀香代表说。